受检测房屋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,为2层(局部3层)砖混结构房屋,建筑面积为359.28m2,建于2011年。为确定该房屋危险程度,委托人委托我中政建研(武汉)工程技术研究院河北分院对该建筑物进行房屋鉴定。鉴定结论及建议如下:
1 结构布置调查
该房屋为2层(局部3层)砖混结构,建筑面积为359.28m2。该房屋东西宽17.9m,南北长8.9m,总檐口高为9.9m; 1层层高为3.6m,2层层高为3.3m,3层檐口高为3.0m;墙体采用普通烧结砖砌筑,设置有构造柱及圈梁;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、屋盖,不上人坡屋面;基础形式不详。
2 外观损伤与缺陷检查
经现场检查,该房屋外观存在损伤和缺陷,部分承重构件损伤严重,详细情况如下:
1)房屋多处承重墙体存在裂缝,部分墙体损坏严重;
2)房屋部分楼板存在渗水痕迹,粉刷层脱落;
3)房屋个别混凝土柱、圈梁出现裂缝。
3 建筑结构与构件变形检测
为明确该房屋目前实际变形状况,现场采用经纬仪进行倾斜检测,检测操作按《建筑变形测量规程》(JGJ 8-2016)的有关规定进行,检测结果表明:该房屋未超过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 125-2016)中规定的地基危险状态倾斜率限值(倾斜率为3%)。
4 检测图片
5 房屋安全
依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 125-2016)第6.2节的规定,综合评定该房屋地基、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状况后,该房屋的安全等级评定为D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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